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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西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定向就业招生
时间:2020/4/17 22:51:24 浏览次数:

十二、定向就业招生

  43.考生可根据定向就业招生规定条件选择填报定向就业招生志愿,并在入学注册前分别与高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高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考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

  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投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该校投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经降分仍未完成的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44.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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