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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中小学2021年寒假放假通知
时间:2020/12/29 22:36:45 浏览次数:

 关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2021年寒假工作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大中专院校、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教学校:

  现就2021年寒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安排

  (一)全市所有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教学校和中职中专学校放假时间为2021年2月1日,普通高中、初中和中职中专类学校开学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小学、幼儿园和特教类学校开学时间为2021年3月8日。

  (二)市属高校从即日起至2021年1月22日,分期分批放假;从2021年2月27日起至2021年3月13日分期分批开学。

二、放假要求

  1. 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落实“五包一”和“三包一”制度,做好日报告、日排查,持续抓好、抓实师生日常健康监测。通过家长会、主题班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教育师生及家长假期期间遵循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少聚集,结合冬季及寒假特点,加强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流感等传染病防治等教育。全体师生和家长要坚持“非必需,不外出”,做到不聚集、不扎堆,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无特殊情况不离开本市,不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境外人员和来历不明人员接触。对师生假期活动轨迹,学校、班主任等要全过程进行跟踪。返校前14天,提醒师生居家观察,并填写身体健康情况报告书和承诺书。根据个人身体健康状况和假期活动情况,逐人逐生研判是否可以正常返校。

  2. 加强安全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放假前对学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师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防爆竹炸伤、防溺水、防触电及防煤气中毒等事故发生,做好雾霾、恶劣雨雪天气的防范应对,强化家长做为法定监护人的意识,做好家庭教育。寒假期间,各单位实行干部和教职工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报告、处理、应对突发事件,注意防火、防盗,确保学校校舍、财产安全。

  3. 科学安排假期生活。学校要科学制订寒假实施方案,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寒假生活,鼓励师生在寒假开展“经典阅读”“红色观影”等活动,研读经典,提高素养。鼓励学生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与家务劳动,积极开展符合实际的综合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寒假调整身心,丰富假期精神生活。

  4. 规范办学行为。要按照科学统筹、总量控制的原则,规范布置假期作业,提倡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严禁出现重复性、机械性作业,严禁为家长布置作业。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遵守寒假起止时间,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参与、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班、培训班,禁止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寒假期间,各中职学校和教职工严禁以各种名义、各种形式,组织学生外出实习和打工。

  5. 做好教学安排。各中小学校放假前,要认真做好本学期工作总结,谋划好下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可在寒假通过“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培训。提倡、鼓励教师利用各种形式,提升业务素质,编写下学期教学案、撰写教学心得等。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利用假期做好家访,对特殊学生家庭和特困学生作为重点对象,关心关注他们的学习、心理及生活情况。开学前,学校领导和教职工要提前到达工作岗位,确保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6.有序组织返校。按照分期分批、错时错峰的原则,合理安排寒假返校报到,返校报到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提前做好防疫物资的储备,加强防疫防护指导,科学设计报到程序,简化优化报到流程,避免人员交叉聚集。

  7.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加强舆情监控,对突发重大敏感舆情,第一时间以电话、专报等形式上报,并积极对接、主动跟进,做好回应质疑、澄清事实、消除误解、化解矛盾等舆情处置工作。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校寒假时间安排及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违反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的,一经发现,责令整改,严肃处理。

  邯郸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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