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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报名
时间:2024/6/3 22:20:28 浏览次数:

为做好全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全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

  1.报名条件、时间和方式按《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赣教考字〔2023〕18号,以下简称《报名办法》)执行。残疾考生需要提供考试“合理便利”的,可在报名时向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县考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各市、县考试中心和中学应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尤其针对特殊类型招生,加强资格审核和复验工作。对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3.各市、县考试中心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特别要加强在报名、体检、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重要环节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的内容、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高校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照《报名办法》有关要求,由县考试中心根据考生就读学校、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村委会)、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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