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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起可申请2015年高考高校专项计划
时间:2015/4/15 22:19:24 浏览次数:

     2015年,国家针对部分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设立的“专项计划”,有了更为严格的户籍、学籍“门槛”,连考生父母也得先过“户籍关”。

 

今日,教育部公布关于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2015年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下称“国家专项计划”)继续计划招生5万人;而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下称“高校专项计划”)不得少于相关高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下称“地方专项计划”)的招生人数也首次定为,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

【现状】需防止“钻空子”

对寒门学子而言,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都是难得的“福利”。

前者2012年起开始实施,以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的方式,增加了贫困地区学子进入本科一批招生学校的机会,而后者去年开始实施,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针对部分农村学生的“单独自主招生”。

业内人士分析,安排专项计划确实是现阶段提高教育公平的便捷手段,但机会公平却难以通过行政计划彻底解决,需防止有人“钻空子”,导致政策执行“走样”。

有基层教师反映,不少县城领导不再送子女到省城读书,而是送往贫困县高中就读。

【条件】考生要有当地高中3年学籍

教育部此次下文要求,报考2015年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不仅要具有相应实施区域连续3年以上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也要有当地户籍。

而据一名985高校招生负责人透露,2015年研讨高校专项计划政策时考虑到要重新“定义”什么是农村学生。去年,考生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而2015年虽然未对是否是农村户籍进行限定,但要求考生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相应实施区域的农村。

两个专项计划也都要求,考生要在当地高中拥有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规模】首次明确地方专项计划规模“底线”

与去年相比,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的实施范围及招生名额均未有明显变化。

国家专项计划仍面向832个贫困县和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河南、广东等省区,计划招生5万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被明确为,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

不过,教育部首次确定了地方专项计划的招生规模“底线”。原则上,各省(区、市)本地所属重点高校招生比例不少于本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

【提醒】4月15日起可申请高校专项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报名时间为4月15日至5月5日。4月15日前,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省(区、市)确定的实施区域,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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