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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福建2021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1/17 22:28:34 浏览次数: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基〔2016〕5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学科教学安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教基〔2019〕43号)精神,2017级高中学生开始实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制度。省级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将于2021年1月16日至18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科目与资格


  报名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思想政治、生物、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11门科目。其中,外语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考生任选其中1个语种参加考试(下同)。为统一标准,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的所有科目考试与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对应科目合并进行,考试成绩统一按合格、不合格呈现。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名:

  1.2018、2019级普通高中学生,其中2019级普通高中学生限报物理、化学、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等5门科目。

  2.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具有本省户籍的社会考生(以下简称社会考生)。

  3.2019、2020届普通高中结业生中需要参加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考生。

  4.报考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需报名参加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6门科目的考试。从外省(区、市)转入我省的学生,需按规定参加我省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6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其原就读地的省级主管部门提供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仅作为普通高中毕业依据。

(二)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17日至23日,逾期不予报名。

(三)报名地点

  1.普通高中学生在考籍所在学校报名。

  2.普通高中学生之外的考生到户籍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四)报名办法

  1.各报考学校须使用“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在11月16日前完成考生信息修正、增减变动及新建考籍等处理,11月17日报名工作开始时将关闭变动处理模块。

  2.关键信息校核,各学校在11月16号前,对未使用身份证进行建档及首次报考的考生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确认建档,确保系统中关键信息正确无误。系统管理员打开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中考籍管理中“关键信息校核”,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考生关键信息进行逐一核对校验。考生本人核对、确认无误后要在学校打印的《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报名花名册》上的签字栏里签名。考生签名确认后,由于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信息技术上机考试报考时,学校必须先使用“学考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导出考生报名数据库及相片(导出的报名信息不得变更),再导入深圳卓帆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考生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编排等处理。

(五)报名收费

  有关收费事宜另文通知。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21年1月16日至18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请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通知学校按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报名组织与考点考务安排工作。

(二)考试时长

  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时长90分钟,其他科目考试时长均为70分钟。

  三、数据上报

  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认真填写核对《2021年1月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笔试科目统计表》(附件2)和《2021年1月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信息技术合格性考试统计表》(附件3),并于11月25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学成处。联系人:林时雨,联系电话:0591-86215703,邮箱:ksyhcc@mail.eeafj.cn。

  福建省教育厅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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