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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甘肃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计划实施
时间:2019/5/28 22:55:47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行动要求,2019年继续实施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为专项计划),进一步拓宽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精神,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加强考生报考  资格联合审核

  各地要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完善资格审核办法。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要联合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加大对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力度,强化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公安户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和高考报名信息,细化资格审核办法,认真核查考生报名信息、纸质档案信息、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信息,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内容一致。各地要根据本地推进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范围,并据此进行农村考生资格审核和复核。城乡区域划分标准可参考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有关标准。高校专项计划其他报考条件由招生高校审核,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予以积极配合。对于审查过程中不能准确确定考生资格的,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可要求考生进一步提供规定以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高校对资格存疑的考生,要及时商请有关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复核,坚决取消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资格,确保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

严格落实  信息公开制度

  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和中学,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及时将通过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等信息分别在省、市、县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网站和所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有关高校要认真执行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及时将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分别在学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要完善举报核查机制,畅通举报方式,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及时受理调查,并依据《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和教育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结果。

严肃查处各类 违规违纪行为

  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和中学,要加强专项计划实施各环节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对在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有关学校、单位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加强招生服务和宣传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和中学要进一步加大专项计划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宣传实效。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咨询。及时向考生印发报考指南、填报须知、招生简章等宣传材料,让广大考生充分知晓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政策内容、资格认定流程、录取办法、就业政策等内容,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和高校要主动深入中学,为考生提供面对面的政策解读,切实提高宣传实效,鼓励优秀学生踊跃报考。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强化部门协作,扩大信息共享,简化报名和资格审核办法,为考生提供便捷的服务。有关高校要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扩大专业覆盖面,努力满足考生专业发展需求,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倾斜,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经济资助和学习辅导,帮助专项生顺利完成学业。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为高校在当地开展招生宣传、现场或网络考核等工作给予必要的条件支持。

  1.2019年甘肃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

              2.甘肃省集中连片贫困县名单

           3.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略)

           4.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一览表

           5.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学校名单

  附件1

  2019年甘肃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国家专项计划

  (一)实施区域及考生资格

  我省实施国家专项计划的区域为省内11个市(州)的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市、区)(详见附1)。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 符合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资格审核及信息上报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8〕26号)中“符合政策规定报考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精准扶贫专项、革命老区专项、民族专项、农村医疗专项等专项计划和拟享受高考加分中对户籍及民族成份有要求的项目,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的规定,报考学生的资格审核认定和备案由考生户籍所在报名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

  各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在考生资格审核中必须结合《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和《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扎实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确保考生户籍、学籍、年限等信息的一致性。

  1.审核程序

  考生须到户籍所在报名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领《2019年甘肃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详见附2),填写后交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及备案。

  凡不进行资格认定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国家专项计划录取。资格审查时,对符合相关资格但个别情况特殊的考生,由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组织审查后,报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裁决。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将批准的考生名单和情况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2.资格信息的上报

  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对贫困地区考生资格信息数据单独建库,5月下旬报省教育考试院。《2019年甘肃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由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三)批次设置及计划编制

  1.批次设置

  国家专项计划分别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A段、B段、C段。

  2.计划编制

  (1)教育部下达我省招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分两部分编制:部属及省外院校(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国家专项计划面向全省58个贫困县(市、区)分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B段编制招生来源计划,若有政审、面试、体检、定向等特殊要求的院校,计划编制安排在提前批A段;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面向全省58个贫困县(市、区)分县(市、区)、分专业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安排在C段。具体承担院校及计划情况以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为准。

  (2)国家专项计划单列。计划公布时须注明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或执行本科二批分数线。

  (四)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

  国家专项计划分别在本科提前批A、B、C段填报志愿。部属及省外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B段填报;若有政审、面试、体检、定向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在提前批A段填报;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C段填报。

  2.投档模式及志愿设置

  国家专项计划B段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选项。在本科提前批A段中有政审、面试、体检、定向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和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C段,实行“1+1”顺序志愿。

  3.填报时间

  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国家专项计划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即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

  (五)录取

  1.分数线划定

  国家专项计划分数线参照普通文理类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分数线执行,如生源不足时,按照教育部规定可降分录取。

  2.录取段次

  国家专项计划有政审、面试、体检、定向等要求的院校在本科提前批A段招生录取;部属及省外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面向58个贫困县(市、区)在本科提前批B段招生录取;省属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面向58个贫困县(市、区),按考生志愿和成绩分县(市、区)在本科提前批C段招生录取。

  3.投档原则

  安排在提前批A段有特殊要求国家专项计划实行“1+1”顺序志愿投档模式,如生源不足随A段其他类计划一起征集;国家专项计划B段按照平行志愿模式投档,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部属及省外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B段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征集1次。省属高校国家专项计划C段分解到县(市、区)实行“1+1”顺序志愿投档,不征集志愿,如计划地生源不足时,可根据考生志愿在批次控制分数下40分以内(含40分)发档,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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