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改革,提高人才选拔水平,确保我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和安全有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志愿时间
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高考成绩公布后通过网上填报志愿。
第一次填报:6月25日20:00至6月27日20:00。
本科提前批A段:特殊类(有体检、面试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
B段:国家专项(部属及省外院校)
C段:国家专项(省属院校)
D段:地方高校专项
E段:精准扶贫专项
F段:革命老区专项
G段:民族专项(本科)
本科一批H段:自主选拔(含高校专项、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等)
I段:普通类及民族班等
J段:其他类
本科二批K段:普通类、中职对口升学招生(本科)、民族班
L段:其他类
高职(专科)批P段:特殊类(农村医疗专项(专科),公安、民族专项(专科)及精准扶贫专项(专科)、单独招生的残障生(不参加高考)
Q段:直招士官
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T段、U段、V段
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W段
第二次填报:8月4日20:00至8月6日14:00。
高职(专科)批R段:高职(专科)普通类、中职对口升学招生(专科)、民族班
S段:高职(专科)批其他类
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X段
二、录取批次与时间安排
(一)志愿设置
1.普通文理类
实施平行志愿的本科提前批(B段、D段、E段、F段)、本科一批(I段)、本科二批(K段)和高职(专科)批(Q段、R段)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不实行平行志愿的段(A段、C段、G段、J段、L段、P段、S段)实行“1+1”顺序志愿(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下同),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本科一批自主选拔招生段(H段)设置一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2.体育、艺术类
实行平行志愿的本科一批(U段)、本科二批(W段)、高职(专科)批(X段)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本科一批(T段、V段)设置“1+1”顺序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二)本科提前批
A段:军队、公安、武警、司法等文理类,免费师范,免费医学定向,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香港中文大学等,行业定向及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的招生于7月5日开始。
B段:部属(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及省外院校国家专项计划,按照院校层次分别执行一本线和二本线院校在7月10日-11日录取。
C段:国家专项(省属院校),计划分解到58个贫困县(市、区)在7月12日-14日录取。
D段(地方专项)、E段(精准扶贫专项)、F段(革命老区专项)院校在7月14日-16日录取;G段:民族专项(本科)在7月17日录取。
(三)本科一批
H段:自主选拔招生(含自主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等)院校在7月20日录取。
I段:普通类及民族班;J段其他类(预科、民语类、定向、援藏定向等)院校在7月17日-25日录取。
7月21日-23日,I段和J段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录取。
7月24日-25日,I段和J段征集志愿录取。
(四)本科二批
K段:普通类、中职对口升学招生(本科)、民族班。L段:其他类 (预科、民语类、定向等)院校在7月26日-8月4日录取。
7月28日-30日,K段和L段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录取。
7月31日-8月1日,K段和L段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8月2日-4日,K段和L段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
(五)高职(专科)批
P段:农村医疗定向、公安、民族专项(专科)、精准扶贫专项(专科)及残障生单招(不参加高考)、Q段:直招士官等在8月7日-8日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录取。8月9日-10日,P段和Q段征集志愿录取。
R段:高职(专科)普通类、中职对口升学招生(专科)、民族班在8月10日-17日录取。
8月12日-13日,R段平行志愿录取。
8月14日-15日,R段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8月16日15时-17日12时,R段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
S段: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按照提前录取的名单在8月12日-13日直接投档录取,不填报志愿。
(六)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
T段:使用校考成绩的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管理的普通高校和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音乐学(器乐)统考成绩且按照乐器种类招生的二本及以上高校本科专业等在7月6日-9日 “1+1”顺序志愿录取。7月16日-17日征集志愿录取。
U段:省属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及使用我省体育、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外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体育、艺术类本科专业在7月10日开始模拟。
7月11日-12日,平行志愿录取。
7月17日-18日,征集志愿录取。
V段:除T段和U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在7月13日-15日“1+1”顺序志愿录取。7月18日-19日征集志愿录取。
(七)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
W段:体育、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的民办及独立院校在7月26日-8月1日平行志愿录取。
7月27日-29日,平行志愿录取。
7月31日-8月1日,征集志愿录取。
(八)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
X段:体育、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的高职(专科)院校在8月7日-10日平行志愿录取。
8月8日-9日,平行志愿录取。
8月10日,征集志愿录取。
凡在我省有招生任务的院校,均按我省安排的录取批次与录取时间参加录取。各院校如对调阅考生电子档案比例有特殊要求的,须在各批次录取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传真至计划管理组。
招生院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录取系统登录测试,上下载录取信息,尽快完成审阅档案任务。对超过时间或不按规定完成相关工作环节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指定专人沟通联系,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学校,并将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三、征集志愿有关事宜
普通高校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投档录取后,省教育考试院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网上向社会公布(包括专业和缺额数),符合条件的考生重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征集的志愿仍按照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模式,按计划100%比例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体育艺术类专业征集志愿投档按照《关于印发<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招委发〔2019〕9号)文件执行。
参加征集志愿录取的学校,对剩余招生计划公布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在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提交录取结果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将要求传真至计划管理组,截止时间为当日15时前。
(一)征集志愿的批次
除本科提前批次(C段、G段)、本科一批(H段)、高职(专科)批(S段)等三个批次中4个段不实行征集志愿外,其他批次其他段均实施征集志愿。
(二)征集志愿的次数及征集范围
1.本科提前批
A段(征集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B段、D段、E段、F段(征集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含20分,下同)以内的考生。F段录取结束后,B段、D段、E段、F段同时征集一次。
2.本科一批
I段和J段同步征集1次,分段录取。I段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其中I段中省内院校民族班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内(含40分,下同)的考生;J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按征集后的志愿适当降分。
3.本科二批
K段和L段同步征集,征集2次,分段录取。K段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省内民族院校、省内普通院校民族班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内的考生。L段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按规定按志愿降分投档。
4.高职(专科)批
P、Q段面向参照分数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征集一次。
R段(征集2次):征集参照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其中中职生第一次征集后,如生源不足,可按相关规定在第二次征集时适当降分,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
5.体育、艺术类专业
体育、艺术类各批次均实行征集志愿,征集1次,征集志愿设置与首次填报志愿相同,征集志愿的具体实施办法按体育艺术类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体育类
体育类本科一批线上(文化分数线和专业分数线,下同)未被录取的考生;体育类本科二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体育类高职(专科)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2)艺术类
艺术类本科一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其中校考为报考院校专业课合格、文化课上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艺术类本科二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6.中职生
中职生参加对应批次征集志愿。中职生本科:与本科二批普通类两次征集同步进行;中职生高职(专科):与高职(专科)批普通类两次征集同步进行。
(三)征集志愿的设置及投档形式
1.征集志愿的设置
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与各批次各段首次填报志愿相同。
2.征集志愿的投档模式
第一次征集志愿后,原填报志愿作废,第二次征集后第一次征集的志愿作废,录取程序将按最新征集的志愿投档。
本科一批I段、J段、本科二批K段、L段、高职(专科)批R段的投档模式与原填报志愿投档模式相同,每批次两段录取结束后同时征集,先投放普通类及民族班段征集志愿,再投放其他类段征集志愿。
(四)征集志愿的时间安排
2024/8/8 11:42:14
2024/6/16 11:51:01
2024/6/10 21: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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