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学考考生:
2024年1月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考)省统一考试时间为1月6日-8日,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合格考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平稳有序进行,省招生考试院温馨提醒考生做好以下事项:
一、做好考前准备
考前,请考生认真检查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用具是否备齐,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按照考试时间按时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如下: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2月25日早9时-2024年1月8日16时
网址: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高中学考频道(https://www.lzk.hl.cn/gzxkyz/)或黑龙江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考平台(https://xysp.hljea.org.cn/login)
二、遵守考场规则
1.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考点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得违反考试期间的考点相关要求。
2.考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
3.考场配置电子挂钟,考生入场不准佩戴手表。除2B铅笔、书写黑字迹的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带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功能的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点。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要按操作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籍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如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应立即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6.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7.开考15分钟后(因外语科目有听力测试,须在开考前15分钟入场,即10点15分前),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每科目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8.考生要在答题卡上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写在试卷、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9.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三、做到诚信应考
1.考试全程录像并实时监控,考试结束后,将进行录像回放倒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在此,提醒广大考生不要购买和使用考试作弊器材、不要加入助考QQ群或微信群,公安、网监部门将对助考群进行追踪监控,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贻误终生。
2.考试期间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等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及工作人员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考生综合评价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祝愿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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