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和学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2023年9月1日发布并施行)文件相关规定。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有关要求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人员。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高考报名后至开考前,如发现考生有上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应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
3.报名办法。
报名的时间、地点、程序及信息采集办法、报名资格审查等按《关于做好黑龙江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执行。
2024/8/8 11: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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