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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4年高考奥赛等竞赛获奖不再加分
时间:2013/10/29 22:43:25 浏览次数:

2014年辽宁省高考对加分政策将有较大调整,相关政策早在2011年便出台,时至今日,今年的高三学生正是赶上政策变化的第一年。记者了解到,明年高考加分政策中最大的变化是,考生将无法通过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等取得名次而获得2014年高考的加分。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一、二等奖

  “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一、二等奖

  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

  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

  高中获省级优秀学生称号加10分

  省招考办公布的《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录取时总分增加10分,按考生志愿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按省教育厅提供的名单);

  2.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以教育部公布的比赛名称为准)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全国性体育比赛(以教育部公布的比赛名称为准)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且被审核通过)并在报考当年参加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组织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我省限定项目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8项。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办法》规定,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按省民政厅审核的名单),录取时总分增加10分,按考生志愿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按省民政厅审核的名单),录取时总分增加20分,按考生志愿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奥赛”等竞赛获奖者不再享受加分

  记者了解到,2014年辽宁省高考加分政策最大的变化是:往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毕业生等,均可申请高考加分投档。但是,在省招办公布的《办法》中,没有涉及任何此类竞赛加分项目。也就是说,上述项目均取消高考加分。

  此外,记者获悉,省奥赛一等奖之前是拥有保送资格的,而在2014年高考中,这一优惠政策也将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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