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年我省高考志愿填报工作将在高考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2.我省高考志愿按考试科类分文史类、理工类;按报考类别分普通类(文史、理工)、艺术类(文史、理工)、体育类(文史、理工)。
(1)普通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院校;专科提前批院校;本科第一批A段院校;本科第一批B段院校;本科第二批院校;本科第三批院校;专科(高职)院校。
(2)艺术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第一批院校;本科第二批院校;本科第三批院校;专科(高职)院校。
(3)体育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第一批院校;本科第二批院校;本科第三批院校;专科(高职)院校。
3.军队、公安、航海类等专业及个别经教育部和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的专业列入本(专)科提前批。
4.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本科第一批A、B段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第二批设7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第三批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专科(高职)批次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艺术类录取院校(专业)本科第一批次设1个院校志愿;第二、第三批次均设1个院校志愿和无条件的批次服从志愿;专科(高职)批次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无条件的批次服从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
体育类录取院校本科第一批次设2个有序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本科第二、第三批次和专科(高职)批次均设3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无条件的批次服从志愿。每个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
各录取学校专业志愿栏后分别设:是否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
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只设1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只有经招生院校选拔考核合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和艺术特长生合格考生,才能选报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志愿。填报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志愿的考生,不得兼报艺术类本科各批次、体育类本科第一批院校(专业)、提前批次院校专业志愿。
2014年,东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统一高考志愿填报工作(学校不再另行组织填报),设在我省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批次,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该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东北大学将在2014年5月中下旬公布的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中对具体测试、评价办法和时间安排等进行说明。
2014年,上海纽约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安排在我省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批次,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学校综合评价合格的考生可填报该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学校按照所公布招生章程的录取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5.考生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只能填报理工类的院校(专业),文史类考生只能填报文史类的院校(专业),艺术类考生既可填报艺术类的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理工、文史)的院校(专业),体育类考生既可填报体育类的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理工、文史)的院校(专业)。考生填报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志愿或体育类本科第一批院校(专业)志愿后,不得兼报普通类本(专)科提前批志愿。考生填报艺术类专科志愿后,不得兼报普通类本科第三批的“征集志愿”。
6.我省普通类(文史、理工)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院校批次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在相应批次的有关阶段录取结束后,如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考办将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为http://www.lnzsks.com/)公布剩余计划情况(各市招考办也将提供现场查询作为辅助)。达到相应批次填报“征集志愿”分数要求、符合相应条件规定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参加“征集志愿”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视为自动放弃。填报“征集志愿”的具体时间、办法另行公布。
7.“征集志愿”设置:
(1)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次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本科提前批设一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院校志愿中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每个批次(段)后设该批次(段)服从志愿,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批次(段)的所有学校,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
(2)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第一次“征集志愿”,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
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第二次“征集志愿”,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每个批次后设该批次服从志愿,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批次的所有学校,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
8.填报志愿结束后,任何个人及单位不得补报、更改志愿或者调换志愿顺序,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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