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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6年高考加分政策汇总
时间:2016/1/27 22:59:52 浏览次数:

湖南省教育厅近日下发通知,调整2016年高考加分政策。该方案调减了部分加分项目分值,各体育加分项目分值普遍降低5分;取消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加分,改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取消艺术特长生高考加分;调整少数民族考生降分录取部分政策适用范围。此外,方案进一步规范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重新认定具有加分和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赛事。

  适用对象

  此次加分政策从2013年秋季进入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适用,2012年及以前进入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明、后年高考)适用的仍是2011年出台的高考加分项目方案。2016年起,非应届毕业的少数民族考生按同年应届考生降分政策执行。

  加分项目调整

  【取消加分项目】


  1、取消艺术特长生高考加分,即取消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三独”(独唱、独奏、独舞)比赛获奖的加分政策。

  2、取消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加分,改为同等条件下,由学校优先录取。

  【调减加分项目】

  各体育加分项目分值普遍降低5分,也就是说高中应届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比赛、全国性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8名者或集体项目前8名的主力队员,加10分;参加省级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6名者或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加5分。

【少数民族考生政策调整】

  调整少数民族考生降分录取政策适用范围,对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降10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农村少数民族考生降10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城镇少数民族考生降5分等政策,由过去面向全国高校投档时适用,调整为仅在省内高校投档时适用。对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降20分的政策,仍维持在全国适用的范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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