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下发的《2014年海南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获悉,今年全省计划招收普通高中新生5.89万人,其中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2014年择校生计划占公费生计划的比例不得超过10%。
省教育厅表示,凡录取到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必须是参加2014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参加往年中考,但未参加海南省2014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各地不得作为新生录取。
同时,加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未经省、市县(单位)中招办审批录取的学生、未经批准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和未按规定比例招收的择校生,一律不予办理学籍。高一年级第一学期不得接收外省转学生和批准学生到省外借读。
《意见》指出,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核定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计划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追加,严禁先招生后报计划。10月8日前,须将普通高中新生录审名单(含电子版)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和省中招办备案,以办理高中学籍。
附:部分学校特设计划招生说明
1.海南中学、海南省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计划单列,其中海南中学50名,海南省国兴中学100名,列入提前批次招生。符合条件的学生继续享受“三免一补”。招录对象为世居在我省的黎、苗、回族初中应届毕业生。按少数民族聚居市县占招生总数的80%,其他市县占招生总数的20%的比例安排指标。
部分市县所属的重点高中学校也设立民族班,面向少数民族学生招生,招生指标和条件参见有关市县的招生工作意见。
2.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合作实验班和中英国际班:计划单列,均列入提前批次招生。其中,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招收58人,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合作实验班和中英国际班各招收60人,招录对象均为有志于在高中毕业后出国深造的学生,户籍不限。学生入学后,对学籍实行单列管理,不得转为本校普通班学生。有志报读的考生,请关注学校公布的招生方案,提前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和面试。
3.海南中学“宏志班”:计划不单列,由海南中学从其第一批次录取的新生中挑选50名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学生就读,美籍华人林汉克先生每人每学年资助3000元,学校免除学费。有志报读海南中学“宏志班”的考生,须在报志愿时填报海南中学第一批次志愿。
4.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面向海南招收公费生23人,列入提前批次招生,招录对象为在我省应届初中毕业且具有我省户籍并世居在我省的黎、苗、回族的考生,参加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满分的90%。被录取的考生具有北京市高中学籍,毕业当年可在北京参加高考和录取,享受北京生源同等待遇。如需回海南参加高考,可以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陵水分校学生名义报考,享受海南本地生源待遇。
5.北京师范大学万宁附属中学实验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陵水分校“皓泰圆梦创新实验班”:均计划单列,各面向全省招收50名公费生,列入提前批次。招录对象为具有海南省户籍(含学籍在我省的港澳台籍、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参加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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