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会同基础教育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准备好考生名册(含数据库),送基础教育部门审核签名盖章后,留档备查。
(二)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会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分类准备好考生名册(含数据库),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部门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签名盖章后,留档备查。
(三)往届毕业生的报名资格审查由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报名点须认真审核查验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的真伪,并将毕业生证书复印件按普高和中职分类后,由所在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留档一年备查。
(四)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报名由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资格审查。普通高中毕业生除提供学籍证明外,还须提交其父母在当地1年期以上的居住证(含就业状况信息、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等证明材料;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须提交学籍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和父母居住证明等材料,交所在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留档一年备查。
(五)考生报名资格的终审由市州招生考试部门负责,报名资格终审须在报名数据提交之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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