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樊华)3月1日,记者获悉,《辽宁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及相关配套改革办法将于近期出台。届时,备受关注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选考科目的考试时间、成绩按等级赋分办法等都将予以明确。
2016年4月8日,省政府公布了《辽宁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确定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这批考生在2021年参加高考时,将按照“3+3”模式进行。
据悉,目前省教育厅成立了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正在开展高考综合改革有关基础条件评估,确保高考综合改革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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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模式 不分文理科
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等级性考试科目构成,满分为750分,不分文理科。
计入考生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报考高校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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