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6号)要求,切实做好我省高职扩招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我省2019年高职对口单独招生院校开展分类招生扩招考试报名及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且同时具备有我省户口或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在我省从业一年以上(从2019年8月31日往前推算)条件之一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四类群体,可以在我省申请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分类招生扩招考试报名。
二、报名时间
考生在确定自己的院校及专业志愿后,于10月25-30日前往报名点(报考院校)现场提交材料、采集信息和领取报考卡。考生凭报考卡在10月30日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三、有关要求
1.考生在报名前须详细查阅招生院校及专业目录附件2,自愿选择报考院校及专业。
2.所有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和普通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的毕业证书。退役军人还须提交本人退役证明;下岗失业人员须提交下岗证明;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须提交务工劳动合同及从业证明(由务工单位或村、居委会开具)。
3.考生在报名系统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正确选择考生来源(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
4.考生经审核通过后,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免予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由院校择优录取,于2020年春季入学。
5.请考生务必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报考卡,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卡信息丢失、泄露,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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