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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详解2013年高考招录全流程
时间:2013/5/6 22:06:05 浏览次数:

湖北省高招政策明确了今年高考招录的全过程,从考试到志愿填报再到录取,考生和家长一目了然。

考试篇——6月7-8日高考

  今年我省仍然是6月7日、8日举行高考。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评卷、统分工作。普通高考和高职统考均采取网上评卷。评卷和统分工作实行封闭管理,在考试成绩未向社会公布以前,不受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查分申请。

  23日出成绩

  6月23日向考生发放高考成绩。高考成绩采取两种方式发放:一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查询;二是通过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发至中学(报名点),由中学(报名点)通知考生。

  志愿篇——所有批次知分填报志愿

  6月25日至28日,全省考生集中填报志愿。填报提前批本科(含艺术和体育)、提前批高职高专(含艺术和体育)、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院校(专业)志愿;填报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本科和高职高专(含艺术)院校(专业)志愿;填报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志愿,以及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和西藏班等志愿。

  7月11日至8月20日招生期间,根据录取进程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省招办公布有关批次生源不足院校信息,考生在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填报征集志愿。

  严禁干扰考生填志愿

  省招办规定,各级招办和中学要为考生创造良好的网络条件,净化网上填报志愿环境,切实尊重和维护考生的意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场所,严禁干扰和限制考生填报志愿,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以任何理由索取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和密码、违背考生意愿篡改考生志愿。

  录取篇——7月11日至8月20日录取

  今年的录取批次分为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和提前批高职高专、第四批高职高专(一)、第四批高职高专(二)。常规录取从7月11日开始,8月20日结束。高职高专补录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9日。

  投档比例在1:1.2以内

  省招办和高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录取投档办法,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省招办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高分考生可享保护政策

  在每批次征集志愿期间,可以安排少数我省省属院校的招生计划公开征集志愿,录取同批次线上落选的相对高分考生。第一批本科院校在录取期间可用追加计划,通过非志愿投档方式录取批次线上不低于学校实际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第二、三批本科院校在录取期间可用追加计划,通过非志愿投档方式录取达到上一批次线但不低于校线的考生。

  放弃报到不得参加补录

  高校对录取的新生要进行资格复查,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可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各高校应在9月10日前完成新生报到工作,9月18日至19日将未报到考生信息报省招办。省招办将未报到考生的录取信息予以注销,被注销考生相应取消录取资格,不能参与补录。补录仍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本科不进行补录。

  考生自带档案报到

  考生纸介质档案袋由省招办统一印制。所有录取新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办密封盖章,考生自带到高校。全省发放录取新生纸介质档案的时间一般为8月中旬至9月上旬,具体时间由各市(州)招办确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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