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拟在浙招生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说明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要求,2020年拟在我省招生的高校编报了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由高校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对学生学习基础的要求自主确定。选考科目要求分为6类: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2门科目,考生均需选考方可报考;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3门科目,考生均需选考方可报考;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不提科目要求。
2.2020年根据各高校实际招生安排,部分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可能会有一定调整变化,具体以当年发布的招生计划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
3.目前我国尚无官方统一发布的全部专业学科排名。为便于考生了解有关学校学科建设状况,我们提供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发布的学科评估结果网址。此评估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自愿申请参加,并未覆盖全部高校,仅供考生参考。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发布的2012年学科评估结果:
2017年第四次学科评估结果:
2024/8/8 11:42:14
2024/6/16 11:51:01
2024/6/10 21: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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