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湖北省教育系统全面履行三项职责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今年是湖北高考改革元年,各地要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秋季入学,高一年级要实施新课程、新课标,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抓紧学习研究,作好全方位准备。同时,要稳妥推进中考改革。
高考综合改革是近年来教育改革的重点之一,备受瞩目,上海、浙江率先试点,湖北是全国第三批实施省份之一。在去年底的“湖北推进教育改革举措成效”新闻发布会上,省教育厅就向公众进行了介绍,具体为,在2018年高一年级新生中实施,2021年高考招录全面实行“两依据一参考”政策,即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评价,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也就是说,学生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数、外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目前,湖北省正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
湖北省将进一步优化高中阶段教育资源供给。示范高中要发挥好引领作用。实行省级示范高中动态管理,成立省级示范高中教学联盟,完善省级示范高中对口帮扶薄弱普通高中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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