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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省关于做好高职提前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5/6 22:22:49 浏览次数:

各试点高校:

  高职提前招生录取实行“一档多投,双向互动选择”,切实扩大了高校和学生的双向互动选择权,充分彰显了以考生为本的教育精神。为确保2019年高职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平稳落地,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试点高校主要负责同志是维护高职提前招生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校考试安全和招生工作负总责,对高职提前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学校招生简章及其他有关规定未尽事项依法依规进行决策。

  二、刚性执行招生计划。试点高校要严格执行经核准后统一向社会公布的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调整计划或超计划录取。

  三、加强数据精细校验。试点高校要严格按照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及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考生成绩核算登记、拟录备录名单确定等关键环节须经过两人以上校验确认,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四、切实把握工作进程。试点高校要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的日程安排,在各轮次规定时间内提交数据至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录取结束前严禁擅自扩散录取过程性信息。

  五、悉心做好宣传服务。试点高校要及时公布招考相关信息,适时开展招生预警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畅通招考信息咨询渠道和监督举报渠道,安排专人接访,及时受理处置招生信访问题,密切关注招生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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