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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0年高校招生电子与电工类技能操作考试考生须知及诚信考试承诺书回执单
时间:2019/10/20 22:18:39 浏览次数:

(考生先到东校区大剧院报到,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排队进入检录室)

  1.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的禁止入场时间之前进入检录室,抽取考试工位号。否则视为当次考试缺考。

  2.操作考试总时间为60分钟,包含各项技能操作、数据记录、工位整理等过程;

  3.考生除携带黑色字迹的水笔和必需的专业操作工具:电子类考生必须自备电烙铁、签字笔、铅笔、斜口钳,允许携带示波器(型号不限)、万用表(型号不限)、焊锡丝、吸锡器、镊子,除以上物品外,其它任何物品严禁带入考场。电工类考生必须自备万用表、尖嘴钳、剥线钳、螺丝刀(数量规格不限),除以上物品外,其它任何物品(如电动工具、元器件、预制导线、号码管等)严禁带入考场。所有考生禁止将通讯工具(如手机、电子手环等具有无线接收、传送、存储功能的设备)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且考点不负责保管。考生服装和携带的工具及工具箱上不能带有任何的学校名称、标志、学生名字等个人信息。

  4.考生进入考场后,按工位号对号入座;下发试卷后,填写考生编号,并将评分表交考评员。

  5.如遇试卷(图纸)印刷、装订、分发有误和字迹不清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考生不得在试卷与元器件上做任何标记。

  6.在开考15分钟内,考生选择并检测考题中使用的元器件,若需要更换元器件请及时向考评员提出;在开考15分钟后,向考评员提出要求更换元器件的可能会被扣分。

  7.电工类考试设备电源全部采用三相交流36V。

  8.考试过程中如出现问题,应及时举手向考评员示意;考生不得旁窥、交谈,不得故意毁坏设备,否则视为违规。

  9.考试过程中出现工具、仪器仪表损坏,可举手向考评员提出借用;若因仪器仪表使用方法不当造成损坏可能会被扣分。

  10.在考试结束前,考生应按考试细则完成规定的整理、卫生清洁、设备仪器复位等工作;监考老师宣布操作考试结束时,考生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否则作违规处理。

  11.考试全程考生不得提前离场,操作技能考试结束后,按工作人员引导依次排队离场。考生离场时除自己所带工具外,不得带走其他任何材料(资料),注意不要将试卷、元器件、草稿纸和工位抽签号码纸等考试材料带出考场。不准在考场周边逗留,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考场。

  12.考生必须自觉服从考评员、监考员、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认定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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