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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4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办法
时间:2024/4/10 22:03:38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高校:

  为做好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江苏实际,现将《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教育厅

  2024年4月3日

  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体育专长者均可报考体育类专业。

  二、计划编制

  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照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分别编制。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及要求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三、文化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

  (一)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行“3+1+2”模式,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高考统考科目以及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考生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

  高考总分值为750分。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以每门150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其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二)综合素质评价围绕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等六个方面进行写实记录,建立个人档案。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将以统一格式提供给高校。

  高校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订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作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四、专业考试

  江苏省2024年对体育类专业实行全省统一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考试科目和分值等要求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统考考试方案〉的通知》(苏教考〔2013〕15号)执行。专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达到90分者为合格。

  2024年按测试专项设南京体育学院、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5个考点。各专项考试内容、各考点具体承担的测试专项以及专业考试信息确认等安排按《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统考专项考试内容和考点的通知》(苏教考招〔2024〕6号)执行。

  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到测试专项对应的考点报到,4月13日起开始考试。

  五、划线办法

  体育类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体育类(历史等科目类)、体育类(物理等科目类)本科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并结合考生文化分、专业分等因素分别划定。

  六、录取批次和志愿填报

  (一)录取批次

  录取工作分批次依次进行,录取批次设置为本科提前批次和专科批次,体育类专科院校在普通类专科批量投档前完成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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