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日前公布了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考试形式以高职院校单独考试为主,高职院校可进行联合考试或成绩互认。考试时间为6月3日至14日,考生可前往多所院校参加考试。
天津市独立设置的28所市属高职院校均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开展专项考试招生。其中,部分高职院校面向高中和中职毕业生开展专项考试招生。具体招生院校,以及招生院校自主安排的招生专业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均通过各校招生简章予以公布。
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各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各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对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职院校予以免试录取。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天津市各高职院校将完善和落实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助学金资助;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入高职院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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