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开考前30分钟,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
民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
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
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
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
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功能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
设备(如: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如有违反,按照
违规舞弊处理。
3.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保持安静,遵守考场纪
律,并将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课桌的右上角,接
受监考员核对。
4.考生拿到试卷、答题卡后,先核查试卷与自己报考
的科目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
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等)。
5.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
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作答无
效。
6.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
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7.考生笔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前30
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如遇特殊原因,需经监考老师
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常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
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
束前 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8.考生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应举
手与监考员反映。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
答。
9.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及主观题部分
用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
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涂改液。
10.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
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准携带试卷、答题
卡、草稿纸。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11.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
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
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2024/8/8 11: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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