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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9/10/24 22:14:45 浏览次数:

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各有关高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报名实施办法,做好2020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

  2020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资格严格按照市教委(沪教委学〔2019〕43号)文件规定执行。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和考生学籍所在的高中阶段学校要根据市教委报名工作要求,进一步严格户籍学籍双认定,对考生的报名资格、相应证件、相关材料进行严格核查,并通过行之有效的办法,加强报名资格宣传和资格认定管理,强化落实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对负责资格认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充分培训,确保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考生应如实提供个人报名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详细、真实、客观、准确。考生在网上报名后还须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接受资格审核,书面签署包括如实提供报名信息与诚信考试在内的诚信承诺书。一旦发现考生报名信息造假、考试违规,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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