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治
2019年北京市中考道德与法治学科《考试说明》的修订以《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明确了“考试目标与要求”和“考试内容”。在保持试卷结构稳定的基础上,参照《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要求及北京市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对内容细目作出适当调整,并通过调整参考样题体现课程改革理念和命题指导思想。
1.保持结构稳定,更新考试内容
(1)深化法治教育,培养法治意识。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精神,以及《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要求,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纳入考试范围,以宪法教育为核心,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始终。
(2)关注课程要求,体现国家观念。参照《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以及法治教育专册教材的内容要求,增加了对于“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和“我国国家机构”的考查,引导学生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构成以及国家权力的运行,树立制度自信、增强国家认同。
(3)精简内容细目,注重基础考查。结合当前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实际,注重对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考查,例如删除“权利与义务”主题中原“财产继承权”等内容,凸显主干,将法律知识的获得、公民素养的养成和法律的应用融会贯通。
2.调整参考样题,体现学科素养
新增的参考样题来源于2018年北京中考思想品德试卷及调研测试卷。题目的选择体现了思想性、人文性、实践性和综合性的学科要求,力求促进初中学生道德品质、健康心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的进一步发展。调整后的样题具有如下特点:
(1)贴近时代,贴近社会。如2018年中考第26题,以改革开放四十年为主题,让学生感受国家和社会发展变化,树立爱国情怀。
(2)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体现学科特色。如2018年中考第21题,以“文化”为话题和载体,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学生的文化修养;2018年中考第24题,深化宪法教育,注重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
(3)关注能力培养,注重学以致用。如2018年中考第15、22题,在生活实践中选取素材,联系现实创设情境,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用学科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关注学生情感体验,引导学生积极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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