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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6月22日举行高职扩招专项考试
时间:2019/6/6 22:29:57 浏览次数:

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类型为单考,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考试内容和形式。各校初试日期统一定于6月22日上午。这是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了解到的。

  6月5日至9日,符合条件的考生按各招生院校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每名考生限报1所院校。6月12日、13日,考生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高中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到户口所在区高招办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各区通过北京市高招综合业务管理系统采集考生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6月20日,考生到报考院校领取准考证。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工作规定,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要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考生要携带体检表(区高招办报名资格确认后领取)和体检费于6月20日12:30—15:30到北京市体检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3号)进行体检。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介绍,高职扩招专项录取执行招生院校经主管部门审核的2019年高职自主录取方案中确定的标准。6月底前办理完录取手续。

  10月面向2019年退役军人的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相关链接:北京市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条件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符合《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条件。此次高职扩招报名工作主要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下同)的应届毕业生。

  4.已经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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