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北京发布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明确规定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农村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相应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此外,高考科目依旧为“3+3”,考试时间为6月7日至10日。
高招规定还明确了对照顾对象的录取办法,照顾对象最多可加20分。同时符合多项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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